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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时间:2022-04-15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些什么?个人面临危险怎么办?一起来学习!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了新时代背景下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发展和安全、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社区百姓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做什么?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社区百姓作为中国公民,依法应当履行以下各项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为维护国家安全,个人面临危险或遭受损失怎么办?

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民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当发现有人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网站: 

www.12339.gov.cn

▶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

▶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来源:黄石司法